各系、各团总支:
为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,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创业精神和创业本领,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创新、勇于创业、敢于创造,营造“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”的创新创业氛围,团委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院青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评选交流活动。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用激情书写人生 用智慧创造价值
二、活动时间
2016年4月——5月
三、活动组织
主办单位:团委学生工作处
承办单位:各系 各团总支
四、活动对象
全院广大青年学生
五、活动形式及内容
本次活动分为校园“创客”评选活动及“创客”分享交流活动两部分。
(一)校园“创客”评选活动
各系推荐有想法、敢创新、有成绩的创客,作为校园“创客”候选人。采取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微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评选校园“创客”。
(二)“创客”分享交流活动
1. 组织举办青春励志讲坛——“奋斗的青春最美丽”创新创业分享活动。邀请专家、企业家等社会精英来校宣讲,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,帮助大学生解决创新创业难题。
2.组织举办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分享会,分享创新创业历程,交流创新创业实践经验。
六、评选条件
校园“创客”评选条件如下:
1.我院在校学生;
2.具有较强创新意识,从事创新实践活动,并拥有一定创新成果、创造发明;或具有清晰的创业思路及优质的创业计划,并在创业过程中积极创新创优,有初步的创业载体、取得一定的创业成果。
3.具有勇于创新、自强不息、乐于实践的创新创业精神,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表现感人;
4.所从事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和号召力,并在一定范围内拥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七、实施步骤
1、宣传发动阶段(4月5日——4月8日)
通过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形式向全院广泛发布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评选交流活动通知,广泛动员全院学生参与活动。
2、申报推荐阶段(4月11日——4月5日)
各团总支自行组织本总支“创客”评选并向学院推荐2—6名学院“创客”候选人。申报材料包括《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申报表》及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:我的创新创业故事。材料要求一式2份,含电子版,并于4月15日报团委。
3、组织评审投票阶段(4月18日——4月28日)
学生工作处团委设立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及评审;利用院团委官方微信平台,进行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评选投票活动。关注山东信院团委,微信公众号:sdcit-tuanwei,在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专题投票页面参与评选投票。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为原则,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成绩占70%,官方微信投票成绩占30%权重,计算确定各申报人成绩,并最终确定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。
4、表彰交流分享阶段(5月4日——5月27日)
对评选出的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进行表彰,组织开展青春励志讲坛及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交流活动,邀请校外知名企业人士来校对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进行指导。充分利用网站、广播、微信等舆论阵地,加强“创客”经验及事迹宣传,积极营造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浓厚氛围。
八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
各系、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“创客”评选交流活动,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上报工作,着重考虑创新能力强、道德品质好、成长潜力佳、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人选,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,取得实效。
(二)严格审核,注重质量
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对照评选要求和条件,认真做好整个推荐及评选工作,确保评选出的对象具有典型性、先进性和示范性。
(三)营造氛围,形成声势
充分利用网站、广播、微信等平台,加强“创客”经验及事迹宣传,在全院上下形成鼓励创新、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,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。
此通知。
附: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申报表
共青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处
2016年3月25日
附件:
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青春校园“创客”申报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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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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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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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寸免冠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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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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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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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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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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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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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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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客团队主要人员情况
(姓名、单位、所从事团队内主要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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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
新
创
业
项
目
简
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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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:创新创业项目名称、项目实施过程、项目取得成果等。
申报人(签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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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
部
推
荐
意
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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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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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
审
委
员
会
审
核
意
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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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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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该表一式2份。